布局A股国际大时代,一指领投宁茅龙头
华夏A50ETF【159601】
10月22日(本周五)重磅开售!
基金简称:华夏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ETF
场内简称:A50ETF
数据来源:Wind,MSCI,截至2021/9/30
前十大成份股
数据来源:Wind, MSCI,业绩数据截至2020-12-31,权重截止2021-9-30,个股不作为推荐。
数据来源:Wind,2012-11-30(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基日)至2021-9-30,根据月度数据计算。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基金产品未来表现。
机构投资者青睐。截至2021年9月30日,北向资金共持股2283只,其中对数量仅50只的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成份股的持股市值占比达47.57%,体现出与“聪明资金”极高的契合度和代表性,未来有望有更多增量资金向该指数倾斜(数据来源:MSCI,Wind,2021-9-30)。港交所还推出了以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为标的期货合约,为海外的A股投资者带来新的风险管理工具。
前瞻布局未来经济新增长极。2020年中国GDP实际增速2.3%,不仅成为全球唯一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GDP总量也实现了百万亿的历史性突破。未来十年,中国将受益于全球最大的统一内需市场带来的强规模效应,工程师红利带来的创新研发效率提升,以及完善的基础设置和完备的工业体系作为坚实后盾,在资本市场改革助力下,中国经济转型有望迈上新台阶。新能源、TMT、生物医药等新经济领域,更是代表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未来方向。
本基金自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6日进行发售。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均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6日。
注: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以下简称“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78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网下股票认购的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2亿元。现金认购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本基金在券商端发行,投资人认购时需具有证券账户,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期间,输入认购代码159601即可进行交易。
三种认购方式主要适合不同类型的投资者:
网上现金认购(个人投资者常用)
1000元起投。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账户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适合大型机构)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适合持有成份股的投资者)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
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以上个股不构成投资建议
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交纳认购费,认购费率不高于0.80%,具体如下:
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荣膺女士现任华夏基金数量投资部总监,2010年7月加入华夏基金,拥有11年证券从业经验,其中公募基金管理经验超5年。在管公募规模43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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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人民币)全收益指数2016-2020年完整会计年度业绩为:-1.37%、41.46%、-20.75%、38.80%、41.34%。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不代表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1.本基金为股票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债券与货币市场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2.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投资于本基金存在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标的指数波动、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等主要风险。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4.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6.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7.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8.本产品由华夏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9.本资料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资料中的所有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资料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资料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