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叫停“金箔食品”
金箔是否为食品添加剂范畴?
食用金箔有何食品安全风险?
近年来,在食品中添加金箔的处罚事件并不鲜见,最常见的有蛋糕、白酒、寿司等。
★据济南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消息,济南市槐荫区淇淇蛋糕店因为使用非食品原料金箔制作蛋糕,被罚款一万元。
今年2月15日,槐荫市场监管局接到济南12345承办单,称辖区内一家蛋糕店销售使用金箔制作的蛋糕。经查:槐荫区淇淇蛋糕店从一家蛋糕用品店购买金箔纸,用作蛋糕装饰,制作蛋糕一个,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销售价格为90.6元,实际收到77.49元。当事人销售带有金箔的蛋糕货值金额为77.49元,违法所得为77.49元。当事人构成使用非食品原料装饰金箔制售蛋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该局对当事人作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77.49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2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宁波橙路贝果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公司蛋糕冷藏区冷柜内发现已制作完成待销售的奶油生日蛋糕1个。该蛋糕表面镶嵌有非食品原料金箔,同时在该公司厨房及仓库内发现“装饰箔”共14瓶。
经查,宁波橙路贝果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开设店铺“橙路蛋糕”,上海地区配送范围内的订单由当事人宁波橙路贝果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制作,当事人在两款蛋糕的制作过程中,在蛋糕表面镶嵌了非食品原料“装饰箔”。2022年3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非食品原料、没收违法所得7689元、罚款10万元。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微消息,2021年8月12日,上海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餐饮企业检查时,现场在厨房生食操作吧台上查见1瓶已开封、处于使用中的金箔。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30日从电商平台某店铺购入2瓶金箔,并于2021年6月2日起,将金箔作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生产菜品“炙烤和牛寿司”中,并对外以每份人民币48元进行销售。自2021年6月2日起至案发,当事人共生产、销售添加金箔的“炙烤和牛寿司”122份,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856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5856元。
编辑:佛山新闻网 蔡小玲
审校:黄健芬、刘丹红、李细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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